不明液體入侵 500萬名車行駛間兩度鎖死
時間:2019/12/16 點閱:891 發佈:屏東永豐當舖
黃姓婦人為了行車安全買了近500萬的進口名車,沒想到兩度出現電子故障,突然鎖死在道路上,經過第三方鑑定,黃婦的車子沒泡水,但後車箱有不明液體滲漏,才導致電路板氧化,在行車中出現故障,律師洪明憲指出,依據民法356條,買家發現瑕疵後,可以解約或要求賣家修復瑕疵,不過要注意的是時效問題。
據了解,該輛名車標榜跑旅兼具,有跑車的造型還有休旅車的舒適,黃婦在去年10月牽車,在今年7月突然出現狀況,當天她在路上無預警熄火、方向盤鎖死,儀錶板跳出一堆故障訊息送回車廠檢查,結果9月又出現一樣的狀況,她向車商表明,車子已在路上熄火兩次,相當危險,且她的里程數還在保固內,要求經銷商與原廠負責。
不過,經銷與原廠認為黃婦的車子似乎有泡水,因為在二度送修時發現,後行李箱下方的儀表板氧化,疑似有液體滲漏,黃婦認為,她沒有使用不當,也沒泡水過,認為這是原廠設計缺陷,要求經銷商與原廠溝通依據當時買賣合約,列入保固範圍,但原廠與經銷商不這麼認為。
雖然一塊電路板只要幾千元,但黃婦不滿一口氣沒抒發,自費找第三方認證的修車工會來檢查,結果認定她的駕駛座腳踏墊、封條與後行李箱沒有水漬,把後行李箱的毯子掀開,備胎下面工具槽也沒水,僅有電路板出現氧化,很不正常,黃婦將證據提供給消保官,但消保官從證據上也無法判斷誰的責任比較大。
名車玩家則認為,這種狀況可能性很多,也許只能自認倒楣,後行李箱滲入液體,有可能載了冰塊滲漏到備胎凹槽,導致積水未排出,滲漏到縫隙,也有可能下雨行李箱沒關好造成滲漏,如果要求原廠保固,可能性不大。
律師洪明憲則認為,依據這個狀況,需要提供更多客觀證據,由民事庭調查,由法官來裁決是否有瑕疵,依據民法365條,如果消費者發現物品瑕疵時,在6個月內要向賣家提出解約或是減價、修復瑕疵,如果買來物品在5年後才發現瑕疵,就不在該法條的考慮範圍內,不過如果能證明賣家刻意沒有告知瑕疵,就不受到5年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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